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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识积累:​公文的概念

2023-07-20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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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也称公务文件,是在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和使用的具有规范体式和法定效用、表达社会集团意志的信息记录。广义公文包括:通用公文(法定公文)、专用公文和事务文书。狭义公文包括:通用公文(法定公文)和专用公文。

一、通用公文

通用公文也称法定公文,是指在党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普遍通行适用的,具有规范体式和法定效力的公文。通用公文写作主要依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务院2000年8月24日发布,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和《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1996年5月3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为了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从2012年7月1日起,执行《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 2012〕14号),现行的1996年 5月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的《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和 2000年8月24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停止执行。

新旧公文区别

1.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是全新的首次统一党政机关公文处理规范标准。

2.在“文种”方面,在《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13个文种基础上,增加了党委的“决议”和“公报”两个文种,共15个文种。

3.在“格式”方面,取消了主题词;行政公文也要署发文机关名称。

4.在公文拟制方面,要求“重要公文”由主要负责人签发。

5.在行文规则方面,增加“不得以本机关负责人名义向上级机关报送公文”。

6.在公文管理方面,增加发文立户的规定。

二、专用公文

专用公文是指限定在一定业务范围和工作部门内使用的特殊公文。主要包括:(1)外交公文,如照会、备忘录等。(2)军事文书,如通令、条令等。(3)经济公文,如经济合同。(4)科技公文,如专利说明书、技术鉴定书等。(5)司法公文,如笔录、起诉书、抗诉书、判决书、裁定书、通缉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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