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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识积累——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2021-05-05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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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2021年4月15日,是第六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年的主题是:“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营造庆祝建党100周年良好氛围”。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怎么来的?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该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国家安全法第14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什么是国家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一章第二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国家安全包括哪些方面?

“要从保护人民健康、保障国家安全、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把生物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系统规划国家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至此,我国国家安全领域主要包括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网络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太空安全、深海安全、极地安全和生物安全等领域。

什么是国家安全意识?

国家安全意识是指公民在履行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方面所应具备的观念和总和,主要包括爱国主义精神、国家利益至上观念、法纪观念、敌情观念、保密观念、安全防范观念等。

维护国家安全要遵循哪些基本原则?

《国家安全法》明确了以下维护国家安全工作的原则:一是坚持法治和保障人权原则;二是坚持维护国家安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统筹各领域安全;三是坚持促进共同安全;四是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

什么是12399?

2015年11月,全国国家安全机关向社会发出通告,12399,是国家安全机关受理公民和组织举报电话。这条热线是由国家安全部设立的,以方便公民和组织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间谍行为或线索。

破坏国家安全的行为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规定:本法所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是指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下列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

(一)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二)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三)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

(四)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

(五)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

以上这些行为,国家不仅会依法惩治,还要防范和制止!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意义是什么?

一、有利于贯彻落实总书记提出的“总体国家安全观”。2014年4月15日,总书记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首次明确提出了“总体国家安全观”,这是新时期中国共产党维护国家安全的根本方针政策。

二、有利于提高政府和社会公众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意识。国家安全法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作为指导思想,规定了一系列不同于传统国家安全观的国家安全制度,将国家安全的内涵扩展到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各领域,突出强调了维护国家安全不仅仅是专门机关的任务,而是所有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的义务和职责。

三、有利于增强国家安全法普法宣传活动。国家安全法设立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是为了集中地向社会公众传播国家安全方面的知识,便于在短时间内起到良好的宣传效果,让更多的社会公众接触和了解到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知识,特别是懂得如何依法履行自身的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职责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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