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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抵押权的知识点你懂了吗?

2020-09-12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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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事业单位考试中,民法一直都是考试中的重中之重,其中抵押权作为一个频繁考点,其考察难度适中,常见案例考察方式,需要大家对于这个知识点理解把握,对于这个知识点,你掌握了吗?我们今天就通过题目来考察一下你了解多少。

一、抵押权的概念

抵押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占有而供担保的财产,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依法享有的就该财产变价并优先受偿的权利。

二、抵押物

抵押权的标的,是指抵押人用以设定抵押权的财产。

1.土地所有权;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三、抵押权的设定

不动产设定抵押要求是签订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

动产设定抵押要求是签订合同。

【小试牛刀】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可以设定抵押权的是(    )。

A.正在建设中的商业大楼 B.土地所有权

C.被查封的财产  D.所有权有争议的财产

【答案】A。解析:根据我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正在建造中的商业大楼可以设定抵押权。因此A项正确。

根据我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因此B、C、D项错误。故本题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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