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公务员的选拔相当严格,每一个环节都十分严谨。
纵观公务员考试之路,其轨迹大概是这样的:等公告→职位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缴费→打印准考证→笔试→查成绩→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政审→公示→上班。
这个轨迹看着简单,实际每一步都走得很揪心,有的人由于报名环节选了一个竞争很大的岗位,即使笔试考了不错的分数也无缘面试;有的人因岗位报的巧,轻而易举就能入围面试;也有的人,笔试面试体检都顺利通关了,结果输在了政审这个临门一脚环节,与公务员失之交臂。这绝不是危言耸听。
不信的话,展鸿君给大家举个真实案例:浙江某考生参加公务员考试,报考的警察计算机职位综合成绩第一名。但没有被录用,原因是政审没有通过,具体问题在该考生有个十几年没有什么交往的舅舅正在缓刑期间。考生尝试各种努力,甚至将当地人事局告上法庭,要求录用其为公务员。但法院没有支持他,一审二审均败诉。
可见,公务员选拔是异常严格的,政审远没有我们想象中那么简单!
所以想要参加公考的考生一定先要弄清楚自己是否符合条件,以免到时候出现这样的问题而止步公考,白费一场!
那么,政审环节考察的什么呢?
政审内容:
1、考核的对象是经考试、体检合格的人员。
2、考核的内容为德、能、勤、绩四个方面。
德:主要指政治思想表现、工作作风、职业道德和品德修养;
能:主要指从事本职工作所具备的基本能力和应用能力;
勤:主要是事业心、工作态度和勤奋精神;
绩:主要是工作实绩,包括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考核的重点:被考核人的工作实绩和与拟补充职位相关的实践经验。
考核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
3、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视为考察(政审)不合格:
(1)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2)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的;
(3)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4)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5)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
(6)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
(7)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8)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9)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10)因政治、经济和其它问题正在接受审查且尚未有结论的;
(11)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1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13)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1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和学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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