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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鸿观点|老年人再就业,是利是弊?

2023-03-03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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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件背景

近年来,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比例不断增加,有关“养老”的问题开始受到社会重视。随着全国两会在北京落下帷幕,会议期间关于养老的话题再次成为热门,各行各业的人大代表纷纷献言献策,针对人口老龄化提出相应建议,其中,“老年人退休再就业”的话题一经提出,便在网络上引起广泛的关注和讨论。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为2.8亿人,占比为19.8%。有人口专家指出,从人口结构看,未来30年是一个低龄老龄化的时期,60~69岁的低龄老年人会大幅增加,这为延迟退休、低龄老年劳动力灵活就业提供了机会。

据天津社会科学院的调查显示,60~65岁的低龄老年人中有意再就业的比例为62.1%,55~59岁即将退休的“准老年人”中有意愿退休后再就业的比例为72.7%,反映出老年人具有较强的再就业意愿。

然而,“低龄老人”就业难也是一个普遍问题。在2022年8月正式上线的面向老年人开展招聘的中国老年人才网上,几位正在找工作的老年人年龄普遍集中在55~65岁之间,其中不乏本科甚至研究生的高学历。这些高学历老人在求职过程中屡屡碰壁,甚至遭遇无企业问津的情况。

二、展鸿观点

小编认为,老年人再就业有一定的好处,但也要看到背后存在的本质问题和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不能一味鼓励老年人再就业。在当前并不理想的就业环境下,要在充分尊重低龄老年人的意愿、持续完善养老保障及服务的基础之上,做好制度的完善,引领社会氛围的建设,持续优化相关保障,让有就业意愿的低龄老年人充分发挥自身的价值,为社会贡献力量。

三、社会观点

(一)网友看法

对此,有些网友评论道:“老年人为什么有就业意愿?是因为退休工资太低,很多人退休工资只有一千多元,必须想办法多挣点钱。”有的网友说:“啥叫愿意退休后再就业,大部分是退休工资不够生活的无奈之举而已吧!”有的网友反问:“都有专家这工资,谁还愿意找工作?”有网友说:“退休工资拿公务员事业单位退休金,他们有意愿去工作?从标题可以看出,也就是说超六成人退休金极低!”

也有不少网友认为当下年轻人就业竞争本就激烈,很多人还扛着照顾父母、养育孩子、供给房贷等压力,一旦就业受挫,全家老小都将备受影响,而此时促进老年人就业对年轻一代来说无异于雪上加霜。他们还认为,别说是退休的老年人难以再就业,就是很多的年轻人都找不到工作,尤其是目前很多的企业都要求应聘者35岁及以下。

此外,还有网友表示,老人辛辛苦苦大半辈子,终于能在退休后安享晚年,而促进老年人就业好似换了种形式的道德绑架,即便年纪大了也得“内卷”。

 (二)专家看法

促进有意愿、有条件的老年人灵活就业具有多方面的积极意义。”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公共管理与人力资源研究所公共管理研究室主任王伟进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对整个社会来说,有利于积极开发老年人人力资源,缓解劳动力供给减少带来的挑战,同时降低社会抚养压力;对个体来说,有利于更加充分实现老年人人力资源价值,创新延迟退休的实现形式,丰富老年人生活方式,促进个人自我价值实现。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就业研究所研究员毛宇飞说,低龄老年人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优势,促进其灵活就业有利于充实整个市场中劳动力供给数量,提高劳动力资源利用效率,还有利于养老金总体收支平衡,能缓解一部分养老金支付压力。

面对老年人就业是否挤占年轻人市场一事,山东省社科院副研究员田杨曾坦言鼓励老年人再就业并不是与年轻人抢饭碗。在他看来,人们首先要意识到为有意愿、有能力的泛劳动者群体提供就业机会,是社会公平的一种体现;其次,那些有继续工作意向且有工作能力的老人,可以依靠劳动赚取收入,在体现自己社会价值的同时,有助于提高生活满意度;再次,由于代际、群体之间的多元差异,很多工作岗位具有一定的年龄和群体倾向,老年人群体与中青年群体存在具体工作岗位上的差异性,所以在整体社会分工中具有一定的互补性。其中所提到的“互补”让人感触很大,在人口老龄化的今天,中青年们凭借出色的脑力或体力劳动,迅速占领了招聘市场上那些相当不错的工作。而一些岗位虽也是经济发展中必不可少的部分,但因为工作内容及薪资问题鲜有年轻人问津,此时若有老年人参与到这一工作中来,便解决了此岗人员短缺而引发的问题,如此老中青三代互补,对于社会发展而言利处颇深。

四、解决措施

促进低龄老年人灵活就业需要从多方面发力。

1.稳定就业市场,获得群众认可。快适应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扩大内需,精准规划“稳就业”目标群体,切实升级“促就业”服务措施,同时加强政企协作,保障就业市场供需对接。加强就业优先导向的宏观调控,让社会感受到老年人和青年中年人在就业市场是互补而非挤占,缓和关于促进老年人就业的争执。

2.完善老年人再就业法律法规体系。对于一些确有必要进行年龄限制的岗位,政府部门应出台规范性文件加以引导和规范。要完善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的工伤保障制度,明确风险责任分担机制,化解用工方顾虑;同时,积极完善托幼支持体系,减轻家庭的养育负担,释放老年人的双手。要健全低龄老年人灵活就业的相关法律制度,减少用人单位的年龄歧视,提高就业机会的公平性。同时,完善低龄老年人灵活用工形式、合同签订、工作时间、社会保障等相关政策。

3.完善老年人再就业培训保障体系。老年人再就业缺乏信息渠道和技能培训,要强化职业培训,提高低龄老年人的数字素养,搭建低龄老年人灵活就业的信息平台。加强老年健康管理,积极开展老年就业方面的教育培训,加强针对老年人的就业服务,开发老年就业岗位,提升老年人就业能力。

4.市场提供帮助和指导的平台。针对当前我国老年人再就业形式有限的情况,市场要为老年人再就业提供帮助和指导平台,为老年人提供更多机会,让就业和供需匹配起来,提升老年人的竞争力。

5.招聘平台企业要加强平台治理,监督和纠正用人单位设置不合理年龄限制的行为,把好老年人求职的第一道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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