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鸿观点
当前位置:

重庆坠江公交事件背后的规则意识

2018-11-07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事件经过

2018年10月28日10时08分,重庆市万州区一大巴车在万州长江二桥桥面与小轿车发生碰撞后,坠入江中。

2018年10月29日14时20分,经公安机关走访调查并综合接报警情况,初步核实失联人员15人(含公交车驾驶员1人);10月31日0时50分,黑匣子打捞出水并交给当地公安部门;10月31日23时28分,重庆万州长江二桥坠江公交车被打捞出水;11月1日15时,已找到13名遇难者遗体,身份已全部确认,仍有2人失联 。

2018年11月2日,公交车坠江原因公布,据车内黑匣子监控视频显示,系乘客与司机激烈争执互殴致车辆失控。


官方之声

【不形成制度正义,类似公交坠江的悲剧便难断绝】一段惊心动魄的视频,还原了悲剧诱因;一场无谓的纷争,拉十几人“陪葬”。教训之惨重,让人不敢直视,却不得不叩问,乘客与司机互殴何以一再出现?痛定思痛,别止于唏嘘,更别停留于愤怒。无彻底反思就无真正救赎,不形成制度正义,类似悲剧便难断绝。

——人民日报微评

【不放任自己,不纵容他人,生活方能平安美好】重庆公交车坠江事故原因让人唏嘘不已:一场看似不起眼的争执导致了多条鲜活生命逝去。因为一点怨气,危及公共安全伤及无辜,教训惨痛至极!

逝者安息、生者警醒:生活中,情绪难免起伏,但须时刻谨记敬畏生命、敬畏规则、敬畏秩序,理性、平和,多一些推己及人的宽容。不放任自己,不纵容他人,生活方能平安美好。

——新华微评


考点分析

重庆坠江公交事件让人唏嘘不已,事件的反转之大,舆论方向的一边倒,都在一点点揭示整个事件的真相。作为备考公职的我们,应具有察觉事件的敏感度和冷静客观的分析。下面,学院君就给大家明确一下针对此次事件可能出现的考点。

考点一:公共安全(公共规则)

乘客刘某和驾驶员冉某的互殴行为与危害后果具有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两人的行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已触犯《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涉嫌犯罪。十五个鲜活的生命瞬间消逝,教训极其惨痛。愿逝者安息,生者警醒。

我们身处在社会大环境之中,几乎时刻都在与外界发生这样或是那样的联系,公共安全与我们息息相关。

问题:当有人做出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你应该怎么做?

参考答案

1.发动周围群众、寻求帮助。让周围的人意识到事件的严重性,一起制止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2.及时报警,获得警方的支援,在等待警方的过程中要保持沉着冷静。

3.稳定闹事者的情绪,向其说明事件发生的严重性和后果,尽可量让其感受到你处于他的角度为他考虑事情。


考点二:媒体工作者的职业道德(舆论导向)

媒体是新闻事件的报道者,是“把关人”,是政府的“喉舌”。但在当今社会,似乎抢热点、蹭热度成为了各家媒体的首要目标。不查清楚真相就不随意报道,不弄清事情原委便急于发文,将媒体从业者的职业道德扔在脑后。

问题:怎样加强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建设?

参考答案

新闻工作者自身:1.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思想道德建设。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明确自己的职责和使命,为人民发声;2.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内化成自己的思想观念。新闻工作者要对法律规定的新闻行业准则要严格遵守,提高舆论的把控能力,及时将错误的舆论走向扭转过来;3.加强行业自律,接受社会监督。形成新闻行业内部的行业准则,提高新闻队伍建设,对虚假新闻、有偿新闻等道德失范现象说“不”。同时接受广大社会群众的监督,畅通监督渠道,及时整改。

公民:行使自己的权利,对不实新闻等虚假报道现象进行举报,清化舆论环境。不盲目跟风,坚持自己的观点和立场。

法律:完善新闻行业法律法规,对违法法律的新闻工作者进行处罚,加大惩处力度。


  • 1
  •  
  • 2
  •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立即咨询

预约可免费观看直播

免费网课

面授班级

    历年真题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