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海曙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2025-07-01 14:08 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1752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甬政发〔2007〕109号)和《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意见》(甬人社发〔2012〕180号)的有关规定,海曙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3.具备国家承认的学历,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职业资格等要求。
4.面向应届生的岗位指:国内2025年普通高校本科或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国(境)外高校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归国(境)人员可等同于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符合相关条件的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同期毕业并可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归国(境)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5.资格复审前,定向培养、委托培养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中小学教师或其他事业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招聘条件(详见附件)。
三、报考程序
本次招聘统一采取网络报名的办法。
(一)注册及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3日9时—7月9日16时。
2、报考人员登陆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https://bmxt.nbhr.org.cn/),点击进入“2025年海曙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栏。
报考人员按实注册个人信息,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并选择对应岗位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在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5年7月10日9时—7月18日16时。
由海曙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三)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5年7月21日9时—7月22日16时。
已报名人员请准时登陆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2025年海曙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栏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1天内完成。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查询改报。
(四)缴费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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