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教育局所属杭州高级中学等29家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141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24〕72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情况
参加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经费形式均为财政全额拨款,参加本次招聘被聘用的人员均列入事业编制。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岗位仅面向以下四类人员: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2.浙江省教育厅签约的2025届公费师范生;
3.具有中学高级职称的在职教师,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获得过县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2)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3)夫妻分居;(4)随军调动;
4.杭州市范围内在职在编公办教师,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获得过县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2)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3)夫妻分居;(4)随军调动;(5)杭州市区(指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高新(滨江)区、钱塘区、萧山区、临平区、余杭区,下同)中小学在职在编公办教师。
(二)招聘条件
除符合上述招聘对象范围外,应聘人员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在1989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可放宽至1979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以各招聘岗位的年龄条件为准;
5.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1)2025届毕业研究生或2024年6月1日至今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人员,报考教师岗位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在聘用后一年内(2026年8月31日前)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应聘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应聘其他学科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
(2)浙江省教育厅签约的2025届公费师范生在报到时必须具备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同上);
(3)毕业研究生报考职教专业课教师岗位的,如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匹配的专业技术职务中级(技师)及以上职称(技术等级)的,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在聘用后一年内(2026年8月31日前)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4)其他人员报考教师岗位的,报名时必须具备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同上)。
6.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专业、专业技术职称和资历;
7.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杭州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6月批次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1)。
注意事项:
1.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浙江省山区23县和海岛县、平阳县、柯城区、莲都区及杭州市范围内在职在编教师报名时须上传现工作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三、报名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时间
报名时间:2025年 6月16日上午9时—6月20日下午5时,其中6月20日中午12时至下午5时仅限已提交报名但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修改报名资料。
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6月16日上午9时—6月20日下午5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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