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现场原件校验
面试前,入围面试人员须携带报名时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报名表(请在系统上自行下载《报名表》)参加原件校验,校验通过的方可领取《通知单》;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校验不通过的,招聘单位和用人单位有权取消参加考试资格。材料复印件由招聘单位留档,不归还考生本人。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相关后果的由考生个人承担。
(六)资格比选及面试
1.资格比选。根据报名材料,结合岗位需求,对报名者学历学位、任职经历、工作经历等进行评价评分。资格比选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资格比选从高到低按1:3比例入围面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如最后一名有同分情况的,则一并入围面试)。
2.面试。考生按通知书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准时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相关岗位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3.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资格比选评分*40%+面试成绩*60%,如总成绩分数相等的,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
以上成绩均以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计算。
(七)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 1:1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入围对象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自动递补(公示后入职前放弃资格的不再递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工作人员体检办法执行。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
(八)公示
用人单位根据资格比选、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在衢州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
(九)聘用
1.拟录用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由用人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的管理按照用人单位相关管理办法执行。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决定不予聘用的,不再递补。
四、纪律要求
1.严肃招聘纪律,杜绝徇私舞弊的现象。
2.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3.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五、其他
(一)考生存在以下情形,将记入衢州市属国企诚信档案,三年内不得再报考衢州市属国企:
(1)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不真实;
(2)考生在考试过程(包括资格比选、面试等)中有作弊、替考等不诚信行为;
(3)其他环节不诚信行为,如考生已经确认参加面试却在面试当天无故弃考的行为,考生在已经通过体检考察后无合理理由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等行为。
(二)有关购房和租房补贴、社保、医疗及子女入学等参照衢州市现有人才政策执行。
六、咨询电话
(1)招聘单位:
衢州市广纳人才开发有限公司,曹老师0570-3086576、韩老师0570-3089761;
(2)用人单位:
衢州市人才科创集团有限公司,任老师0570-3810172;
咨询电话:
400-108-1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