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遂昌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7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等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身心健康,能适应所从事岗位的工作需求,服从公安机关管理及安排。
2、具有遂昌县户籍的人员,遂昌县户籍是指现户籍在遂昌(以2025年8月18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出生地在遂昌、遂昌生源(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的户口所在地)的人员。
3、年龄为18至35周岁(1989年8月18日至2007年8月18日期间出生),具体要求详见计划表。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规定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考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18日-8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遂昌县公安路28号(遂昌县公安局4楼政工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符合报考条件者须填写《2025年遂昌县公安局辅警招聘报名表》(附件2)并粘贴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一张(报名表自行下载)。并提供以下材料:
202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已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和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及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和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须在2025年9月30日前提供职位要求的相关学历学位证书)。退役军人应提供退伍证明。
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被委托人除须携带上述相关材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书(附件3)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招聘岗位计划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的(警务辅助1岗位计划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2的),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将在网上予以公布。招聘岗位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通过人员领取体测通知书。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科目为:(男)4*10米、1000米、俯卧撑、纵跳摸高,(女)4*10米、800米、仰卧起坐、纵跳摸高,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有关规定(详见附件4)。体能测试合格者(单项35分以上,总分180分以上,纵跳摸高为通过式不占分)参加笔试(体能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根据体测通知书上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笔试
笔试时间为2025年8月30日
上午9:00—10:30《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由人力社保部门划定合格分数线,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面试及技能测试环节。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参加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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