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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湖南永州市道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65名)

2018-07-18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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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考察对象:体检合格者为考察人选对象。

  2、考察形式:考察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资料等形式进行。

  3、考察内容: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七)公示及聘用

  1、公示:按照考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等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并实名举报的,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定。

  2、聘用:(1)县科局事业单位、乡镇事业单位人员、教师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进人手续,直接入编;(2)卫计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试用一年后,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经考核合格,及时按程序审批,办理正式录用入编手续,今年考聘时暂未取得执业资格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经过3个考试年度仍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解聘。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l 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3、分配:(1)考聘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岗位的人员从高分到低分自行选择相应岗位的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A、高中阶段教师安排在高中阶段学校任教。B、县城初中安排在县城初中任教,具体到校的岗位由道县教育局根据学校的缺编情况制订,并进行公示。拟聘对象根据考试总成绩,按道县教育局提出的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自行选择岗位。

  4、聘用管理:正式聘用人员一经转正,须在道县工作五年以上(含试用期)。报考人员报考有最低服务年限限制的岗位,一经录用后,在服务年限内不能调离本县,否则予以辞退。国家政策规定的受聘人员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形除外。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上级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的各项规定,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出现违纪违规的现象,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对在本次招聘环节中出现舞弊的人员两年内不得参加我县各类事业单位的招聘考试。

  五、几点说明

  1、普通本科(专科)学历是指经过全国普通高考统一招生考试录取后,全日制学习取得的文凭,不含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和函授教育取得的文凭。今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书,可以凭学校相关证明报考,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查验毕业证书,届时仍未取得毕业证书的不予聘用。

  2、学历认证证明是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需进行网上认证,并打印出来(样表见附件3),如无法网上认证的,提供省教育厅的学历认证报告或毕业生登记表等资料佐证。

  3、在报考年龄规定中,25岁以下是指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28岁以下是指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30岁以下是指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35岁以下是指1983年1月1 日及以后出生,年龄以有效身份证记载为准。

  4、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监督:

  县纪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组: 0746-5236636

  县纪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组: 0746-5235502

  县纪委派驻县卫计委纪检组: 0746-2490691

  咨询:

  县组织部: 0746-5237905

  县人社局: 0746-5211289

  县教育局人事股 : 0746-5235621

  县卫计委政工人事股 : 0746-2370251 

道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doc

招聘职位表.xls

  道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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