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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8:00—12:00 下午3:00—5:30
5、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楼四楼大会议室)
6、领准考证时间:请于2018年8月3日上班时间到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三楼)领取。
(三)笔试
1、笔试时间:8月4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方式:闭卷考试。
4、开考条件:每个职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方能开考。除个别岗位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市局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外,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予以取消,该职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对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有可比成绩的须达到相同试卷的平均分(缺考的不计算),没有可比成绩的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面试。
5、笔试内容及分值:
(1)县科局事业单位、乡镇事业单位及卫计系统会计岗位的工作人员笔试范围为公共知识与写作,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60%的比例折合后计入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2)卫计系统专业技术人员(会计岗位除外)笔试内容为所报职位相关知识和技能,侧重岗位需要和工作适用性,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60%的比例折算后计入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教育系统补充招聘教师笔试内容:(A)初中教师:初中对应学科的教材内容。(B)高中教师:本县现行普通高中或职业高中相对应学科教材内容。笔试成绩按50%的比例折算后计入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6、成绩公示:笔试成绩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成绩查询见公告要求。
(四)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入围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果未位入围人员笔试分数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名单公布后,面试人员缺考不予递补。
2、评委组成:评委由7名组成。
3、评分方法:面试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分的方法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4、面试方式及面试分值:
(1)县科局事业单位和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按40%的比例折合后计入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2)卫计系统专业技术人员(会计岗位同县直相关岗位一同面试)面试内容为专业知识,采取口述或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按40%的比例折合后计入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教育系统补充招聘教师采取试教的方式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按50%的比例折合后计入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5、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6、其它事项: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
1、确定体检对象:按笔试、面试折合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实行等额体检, 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
2、确定体检方式和标准: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实行异地体检。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3、体检费用:体检费用按实际开支收取,由考生个人自负。
4、其它事项: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县人社局提交复检申请。复检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县纪检监察部门、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全程指导监督。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5、其它:体检合格名单公布前按规定递补,公布后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六)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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