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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员,缓解南京市江宁区街道财政所人员紧张状况,根据江宁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严格规范机关和事业单位辅助人员管理的实施意见》(江宁委办发〔2015〕18号)的精神,并参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要求,由南京市江宁区财政局牵头,为江宁区10个街道财政所面向社会现公开招聘48名辅助(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和相关信息,在南京市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jiangning.gov.cn:8080/)上发布。有关招聘信息的咨询,联系方式详见《江宁区街道财政所2018年公开招聘辅助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见附件)。
二、报名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限南京市户籍(含世居南京市,因求学户口迁入就读的高校,暂未及时迁回的人员——针对2018年应届毕业生)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二)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
2、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有关要求
1、应届毕业生指普通高校2018年毕业生,2018年毕业生须于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人员,以及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并经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人员,按社会人员报考。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现场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18年7月23日至25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报名地点:南京市江宁开发区学校(清水亭东路1号)启智楼二楼物理实验室。
2、资格审核
由南京市江宁区财政局牵头组织招聘单位对现场报名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核。考生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交近期2寸免冠彩照2张,填写《江宁区街道财政所2018年公开招聘辅助人员报名表》。
3、领取笔试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名单将在南京市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并短信或者电话通知考生。请于2018年7月30日至7月31日领取笔试准考证,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地点:南京市江宁开发区学校(清水亭东路1号)启智楼二楼物理实验室。联系电话:18112928779 。
4、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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