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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识备考: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2022-06-28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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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事业单位招考公告浙江省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苑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一)公民的基本权利

1.平等权

《宪法》第33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政治权利和自由

1)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宪法》第34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2)政治自由

政治自由是公民表达自己政治意愿的自由,包括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等方面的自由。

3.宗教信仰自由

《宪法》第36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2)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3)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4)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即宗教团体自主、自办、自传的三自原则。

4.人身自由权

1)人身自由

《宪法》第37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2)人格尊严

《宪法》第38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3)住宅不受侵犯

《宪法》第39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4)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宪法》第40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5.监督

《宪法》第41条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2)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3)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6.社会经济与文化权利

1)劳动权

《宪法》第4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2)劳动者的休息权

《宪法》第4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3)物质帮助权

《宪法》第4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目前,我国宪法并未明确规定,公民在遇到地震等自然灾害的情况下可以获得物质帮助)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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