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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枞阳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71人)

2022-06-17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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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事业单位招考公告安徽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苑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最低分数线: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总成绩(含加分)达到50分的应聘人员,其中,报考基层卫生院的考生笔试总成绩放宽到45分,方能进入面试环节(递补人员按此要求执行)。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

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及以下按3:1确定面试人数,5人以上按2:1确定面试人数。如按规定比例入围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实际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或当日该考官组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体检环节。

2、面试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3、面试的方法和要求,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和拟订的方案要求组织实施面试工作。

(四)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枞阳县人民政府“通知公告”栏公布,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根据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如合成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仍相同,以笔试中《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以高学历者优先;若学历相同的,有执业资格证者优先;若学历、执业资格相同,以工作年限、执业年限长者依次优先。如以上原则还不能区分,加试予以确定,加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由县卫健委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

考察工作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由县卫健委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1、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卫健委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枞阳县人民政府“通知公告”栏公示7天。

2、选岗

报考基层卫生院岗位实行选岗,选岗前县卫健委通知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中,按照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选择应聘单位岗位(限选一次),已选定单位岗位的人员应书面承诺不再更改所选单位。如出现分数相同,则按照上述考试总成绩的优先原则进行。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中的、到达选岗后未签字确认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3、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枞阳县卫健委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2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有关事宜

此次公开招聘政策及考试考务、考察、体检等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枞阳县人民政府“通知公告”栏查询及查阅。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招聘工作整个过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录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 0562-3211956(枞阳县卫健委)

监督举报电话:0562-3253801(枞阳县纪委监委驻县卫健委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1:2022年枞阳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2022年枞阳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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