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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丽水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卫技人员205名公告

2019-05-31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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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医疗招考公告浙江医疗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三)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6月15日8时—6月15日17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浙江省医学管理信息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1天内完成,截止时间为6月16日17时。

(四)查询、下载并打印报名表及准考证

时间:6月18日8时—6月21日17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浙江省医学管理信息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浙江省医学管理信息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

(五)笔试

笔试科目为《专业科目》一门。

笔试时间为2019年6月22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笔试实行百分制,总分为100分。专业考试科目详见《2019年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试卷设置表》(附件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六)资格复审及领取面试通知书

按考生笔试成绩由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健康委按招聘计划数1:3(招聘计划数大于等于10名小于20名的按1:2,大于等于20名的按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将在该岗位(专业)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

面试前,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组织,招聘单位实施,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需带以下资料:

(1)网站打印《2019丽水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3)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4)历届毕业生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5)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6)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需提供《同意报考证明书》(附件4)。

(七)面试

面试形式:临床医生类岗位、中医医生类岗位和护理类岗位采取实践技能操作考核,其它卫生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考官由市人力社保局抽签产生。

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确定体检入围人员

面试结束后,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然后按招聘岗位(专业)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九)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体检、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

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市卫生健康委会同市人力社保局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十)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医学院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在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岗位(专业)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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