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现为伊金霍洛旗人民医院临时受聘人员,工作每满1年加1分;
(4)以上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加分条件的取得时间截止到2019年4月30日。资格初审时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伊旗户籍及符合民族加分条件的人员需持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需将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②伊金霍洛旗人民医院临聘人员提供单位出具的公示证明、本人聘用最初三个月及最近三个月的工资表,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还需提供伊金霍洛旗卫生健康委员会临聘人员备案表复印件。
考生凭准考证、二代身份证(二代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加权后加上政策加分由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人数(末尾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若进入资格复审人数未达到1:3,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进入面试范围的具体人数。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通过伊金霍洛旗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政务:9999/(www.jkyjhl.com.cn:9999/) 网站和“伊金霍洛旗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对外公布。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信息和提供的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入面试。因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因素致使所报岗位面试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加权后加上政策加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另行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复审工作只进行一次。
3.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执业素质和执业技能,以及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总成绩的计算
(1)总成绩=笔试成绩×60%+政策加分+面试成绩×40%,考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2)根据各岗位报考者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四)体检
1.体检时需提交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一份。
2.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求>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3.因体检不合格或有犯罪记录等原因造成人数不足的,按照总成绩进行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公示
通过体检的应聘人员将通过伊金霍洛旗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政务:9999/(www.jkyjhl.com.cn:9999/) 网站 和“伊金霍洛旗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477-8684502(旗纪委派驻旗卫健委纪检组)
(六)聘用
公示期满后,医院与公示无异议应聘人员签订入职协议,按程序在规定时间内为被聘人员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办理完毕后通知被聘人员报到。被聘人员未及时签订入职协议、办理入职手续或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将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后仍未达到招聘人数的岗位,招聘领导小组可采取“直接走出去”和选调等方式招聘。
四、待遇及管理
(一)工资待遇
1.大专学历:2000元/月
2.大学本科学历:3500元/月
3.硕士研究生学历:4000元/月
以上为试用期工资标准。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医院将为受聘人员统一缴纳五险(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其中:五险单位部分由旗人民医院统一缴纳,五险个人部分由旗人民医院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并按岗位取酬,参与医院绩效分配。
(二)聘用管理
1.被聘人员试聘期为一年,工资按试用期标准执行。试聘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签订聘用协议,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2.连续三年内未能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的,将不再续聘。
五、其它事宜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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