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口腔医院为进一步加快人才建设步伐,按三乙医院人员配置要求建设人才梯队并稳定现有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结合医院实际,现编制内专业技术岗位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公告如下。
一、对象范围
(一)招聘范围:面向全国。
(二)招聘对象:符合全部招聘条件的未就业人员、已就业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学历学位受国家认可。
5.身体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后续标准。
6.年龄要求:18—45周岁,即1972年12月14日至1998年12月14日出生。
(二)岗位具体条件详见岗位表(附件2)
详见《德阳市口腔医院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后)。除上级特别规定外,对学历学位、从业资格、专技资格等层级条件,考生为同类该层级及以上的均符合该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一是曾受刑事处罚;二是曾被开除公职;三是曾经违法生育;四是尚未解除党纪或政纪处分;五是涉嫌违法或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六是尚在人事考试有关禁考期内;七是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八是现役军人;九是应当回避,见本文第四部分之(一);十是按其他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德阳人事考试网(www.dykszx.com)、德阳市口腔医院门户网站(www.dykq120.com)发布公开考核招聘公告。
(二)报名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者在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岗位要求的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已就业保证书(附件3)或未就业保证书(附件4)1份到德阳市口腔医院院办公室填报《德阳市口腔医院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德阳市口腔医院通过审查资料、证书鉴定等方式,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核实报名者的基本情况,有关证件、资料的真实性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由德阳市卫计委进行复审。
该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名额原则上应达到3:1的比例方可进行考试,达不到该比例的,降低到2:1或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试环节考生。
(四)考试
组织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者进行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占40%,面试占60%,笔试面试的折前成绩与考试总成绩均为百分制。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主要考核招聘岗位医学专业知识及公共科目知识。笔试后,以考生人数与招聘名额3:1的比例,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考生;最末名次并列考生,全部进入面试。若不能达到3:1比例的,则以2:1或1:1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考生。
2.面试,主要了解报名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态度、法纪观念、价值取向、人际关系、表达能力和举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其是否具有相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面试结束后,按同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比例折合后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在德阳市口腔医院网站(www.dykq120.com)上公布所有考生的总成绩及排名情况。
3.进入体检人员按公开考核招聘岗位名额,依据同岗位考生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须达到该岗位面试折前成绩大于0考生的平均考试总成绩的70%。
(五)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按要求统一到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无法一次性全检的,所缺项目仅可进行一次补检。正检、补检未能一次性合格的,存疑项目仅可进行一次复检,并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考察等后续环节;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空缺名额依次递补已参加面试的考生。体检合格方可进入考察与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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