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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3年招聘28名优秀应届毕业生的公告

2023-05-16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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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面试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入围面试环节,招聘岗位入围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对象。

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8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合格分的不作为入围对象。

(六)签订就业协议书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意向人选,若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遇再相等的,可进行加试。

意向人选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放弃人员应签书面声明。

(七)考核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确定入围考核对象。考核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及衢委办[2007]9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事业单位招聘的基本条件和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和标准执行。

考核合格人员入围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行业有特殊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核或考核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可在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选中按成绩由高到低等额依次递补。

(八)公示聘用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人员,提交市卫健委党委会研究确定拟聘人员。确定的拟聘人员在衢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市卫健委部门公告公示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报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如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个人放弃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而导致招聘岗位缺额,由用人单位及市卫健委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可在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选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聘用后出现缺额的,不再安排递补。

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报到并提供报考岗位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材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的毕业生须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规范程序,严肃考风考纪,杜绝徇私舞弊的现象,公开相关信息,自觉接受考试对象、纪检、组织人事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未按照规定程序组织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对违反招聘规定、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资格。对招聘工作中利用高层次、紧缺人才招聘的名义,降低标准,简化程序,“萝卜招聘”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处理。若用人单位工作人员与应聘者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所列回避情形,应回避,不得参加本次招聘工作。

附件:

1.2023年衢州市直卫生健康单位招聘优秀应届毕业生计划表.wps

2.衢州市直卫生健康单位招聘优秀应届毕业生报名表.wps

3.衢州市直卫生健康单位联系方式一览表.wps

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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