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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宁波市奉化区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单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招41人)

2021-08-10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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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医疗卫生单位人员需求,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甬政发〔2007〕109号)和《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意见》(甬人社发〔2012〕180号)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单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具体过程分为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宁波市奉化区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原单位解聘后才能报考。

三、招聘岗位、专业等具体条件及相关事项说明

(一)招聘单位中区人民医院医共体分院包括莼湖分院、裘村分院、松岙分院、尚田分院、大堰分院及各分院所属社区卫生服务站,区中医医院医共体分院包括锦屏岳林分院、江口分院、方桥分院、西坞分院、萧王庙分院及各分院所属社区卫生服务站,区溪口医院医共体分院含溪口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所属社区卫生服务站。

(二)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详见《2021年宁波市奉化区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单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三)岗位中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指1990年8月21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指1985年8月21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指1975年8月21日及以后出生。

(四)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不含高校就学落户)、职称和执业资格的取得时间以及工作经历(不含就学期间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1年8月21日(含)。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以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为准。

(五)学历、专业、资格证书: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专业条件以适合岗位工作需要为原则,并应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专业条件要求相匹配。要求专业技术资格的岗位,考生取得的资格证书应与本岗位、专业相匹配,部分专业资格证书可以成绩合格证明替代(详见《招聘岗位表》)。

2021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8月2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职位的学历学位证书。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可等同于2021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报考时可凭国(境)外学校毕业证书、学籍证明、就读证明报名,但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主干课程为准,在报考时需将主干课程翻译成中文与报名资料一同提交。上述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四、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现场报名及确认:

时间:2021年8月21日、8月22日,上午8:00~11:00,下午2:00~4:30。地点:宁波市奉化区人力资源市场(奉化区南山路198号)。为避免人群聚集带来疫情防控风险,本次报名现场及确认分时段实施,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3。未进行现场确认或现场确认未通过的,报名无效。

2.现场确认资格审查须提供证件材料

所有报名人员应从网上下载且填好《2021年宁波市奉化区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单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提供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二张,一张贴于报名表上,到现场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确认。

①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的证件材料为:《考生健康申报表》(附件4)、身份证、户口簿、学生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等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生应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证件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②其他人员须提供的证件材料为:《考生健康申报表》(附件4)、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作要求的岗位可以不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历信息网打印)、执业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职称证书、注册证书。招聘岗位有专业工作经历、工作年限要求的,需要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等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③凡在宁波市奉化区内非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人员报考公立医疗机构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报名所提供资料须真实有效,凡有虚假材料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各岗位均应按已经明确的专业要求报考,若报名者所学专业确实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似或相近,将由区卫生健康局商人力社保局确定。

④资格审核通过者缴纳50元考务费并领取发票。

⑤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单位一个岗位。

3.岗位核减(取消)

根据报名情况,报考同一岗位的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紧缺岗位报考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放宽到2:1(紧缺岗位范围详见《招聘岗位表》)。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情况将在网上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报考该岗位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改报,如无符合报考岗位,可向区人才服务中心(奉化区南山路198号)申请退还报名费(联系电话:0574-88960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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