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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5-07-31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来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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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5-07-23 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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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 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信息中心是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处级,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信息中心主要负责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持保障、税收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信息安全等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全国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报考条件

1.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2025年当年毕业,并于7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历学位)。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应聘人员一般应于面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

2.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0年7月至2007年7月期间出生),对于博士研究生,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5年7月以后出生)。

3.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表《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系统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名称,研究生专业参照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库,本科专业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年)》。报考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宁波市税务局确认报名资格。

4.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曾经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定向生、委培生、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以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中的情形。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考程序

1、网上报名

时间:2025年7月25日9:00至7月31日16:00。

报考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点击进入“2025年宁波市事业单位第二批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单位一个职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报名咨询电话0574-87732021。

2、资格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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