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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各类考试招考公告|浙江省各类考试历年真题|32学苑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报名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上述资料原件及复印件送临海市司法局政治处603室审核。报名人员所提供资料务必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则取消选聘资格。
四、选聘程序
经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公示后择优录用。
(一)资格审查。
临海市司法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方可参加选聘考试。选聘岗位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须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则取消选聘计划。
(二)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列为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察。
根据面试由高到低排名,按1:1确定考察对象。临海市司法局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综合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因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可视情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交流。
根据面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聘人选并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选聘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交流手续。
五、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以临海市司法局解释为准。
临海市司法局
202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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