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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衢州市常山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66人)

2023-04-18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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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事业单位招考公告浙江省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苑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2)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籍不限的岗位可不提供);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如暂未拿到学历学位证书的,凭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国(境)外高校的毕业生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录取通知书等相关证明材料,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5)一寸免冠近照2张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残疾人须提供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报名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复审,学历证书全部通过学信网进行查询核实,并对符合招考条件的留下相关信息和资料。

  七、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入围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按面试通知单载明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准时参加面试。未准时到达规定地点或不能及时提供面试通知单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

  八、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2位小数。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总成绩再相等的,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遇再相等的,可进行加试。体检阶段出现空缺,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岗位有特殊要求,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九、考察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招考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按照《关于印发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财金〔2016〕141号)要求,查询入围考察对象的社会信用记录。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阶段出现空缺,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入围考察人员若为在编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在公示考察人员名单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考察、解聘的书面证明,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上报常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审核,符合条件者进行考察,逾期未提交证明的,视作放弃考察资格。

  十、公示、录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规定程序,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聘用的原则确定拟录用名单,并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报经县政府批准,统一分配到相关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人事关系由用人单位委托县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代理,工资福利待遇按现行有关政策执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决定不予聘用的,不再递补。

  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3年9月30日前向招聘单位提供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原则上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一经聘用后须在本县服务满五年。

  十一、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整个招聘过程中,要严肃考风考纪,杜绝徇私舞弊的现象。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2.各岗位所列的学历专业范围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参照2023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进行设定。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并以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意见为准。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公开招聘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4.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5.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常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各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6.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5日内向县人力社保局事业科反映。本公告有关事宜,由常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570-5021874,0570-5018780。

  对报考岗位、学历、所需专业要求以及其他要求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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