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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宁波市江北区委宣传部事业单位招聘编外公告(1人)

2021-01-27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因工作需要,宁波市江北区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江北区委宣传部,为区委主管意识形态方面工作的职能部门,为正局级,挂区政府新闻办公室、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区新闻出版局、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牌子。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能自觉维护国家和集体的合法权益;

  (三)具有招聘岗位要求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见附件

  四、招聘流程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月18日17:00止。

  2.报名办法: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对照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专业要求选报岗位。报名人员可自行下载《报名表》,真实填写个人信息,并将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或单位开具的证明)、获奖证书及其他反映本人能力的材料拍照或扫描后,统一打包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445960293@qq.com,邮件命名为:区委宣传部应聘+岗位+姓名。

  3.资格初审:招聘单位将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或资料不完整的,取消报考资格。

  (二)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满分100分,占总成绩50%。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6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如遇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三)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50%。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空缺不递补。

  (四)体检

  按招聘岗位指标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和办法执行。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进行递补。体检不合格者淘汰。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察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录用考察有关规定。考察不合格者淘汰。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进行递补。

  (六)公示和录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如有异议,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在办理录用或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录用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拟录用人员须自愿服从组织分配,将根据实际考评结果,对招聘人员及岗位人数进行动态调整。同时,拟录用人员在接到招录通知后,必须在30日内报到办理相关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聘用

  岗位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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