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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衢州市衢江区残联系统招聘编外公告(3人)

2021-01-27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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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根据招考职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区残联按有关程序组织实施,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2.应聘人员放弃考核资格或考核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相关岗位可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1.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按招聘需求人数1:1比例确定聘用对象。对拟聘用对象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招聘岗位明确的用工方式办理相关入岗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合同。

  2.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核或考核结论不合格、放弃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因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岗位空缺,可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除取消聘用资格的,面试合格的落聘人员纳入到区残联编外人员待聘备选库,入库对象待聘资格保留至同类岗位公开招聘公告发布之日止。

  四、其他有关事项

  1.应聘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环节。因此,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报名的,或以录取资格作交易的,取消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3.对报考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及其他报考所须条件等要求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直接联系区残联李国华,13567041591。对招聘单位审核有异议的,可向区残联反映,联系电话:0570-8081853。

  5.本次招聘由区纪委、区监委派驻区政协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70-3833002。

  6.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残联、区人力社保局共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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