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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检
体检工作由医院统一安排。根据初试加试最终权重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出现不合格者,按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后组织考核。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要求进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
(二)考核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核。
九、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沈阳市卫健委网站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编外用工相关手续。
本公告由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关于后续招聘环节,请随时关注沈阳市卫健委及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官网发布的信息。
联系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八十五号
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六号楼二楼)
医院网址:http://www.mhidsy.com
联系电话:024-23260053、024-23260105
举报电话:024-2326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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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补充招聘编外用工人员职位信息表a.docx
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
2020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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