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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警公告】 辽宁省法库县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公告(23人)

2020-07-15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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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20年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法库县人民法院审判辅助力量,经县政府常务会议批准,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3名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录原则

  本次招录工作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技能测试、笔试、面试总成绩,择优录取适合法院工作的审判辅助人员。

  二、招录岗位及数量

  招录审判辅助人员23人。

  1.诉讼服务中心速裁快审团队书记员10人。

  2.窗口工作人员7人。

  3.导诉辅导员2人。(限女性,身高165cm以上)

  4.集约送达员4人。(限男性)

  岗位安排由法库县人民法院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统一分配调剂。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2002年7月1日以前出生),并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矫正视力在1.0以上,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史,无影响形象的痣、胎记、疤痕;

  6.法库县户籍人员。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人员;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3.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本人或直系亲属正在被公安机关调查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审判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

  1.本次招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所有审判辅助岗位实行定向报名。

  2.报名时间:7月15日至7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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