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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德清县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8人)

2025-05-13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四、薪资待遇 

  按照集团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相关薪酬规定执行。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由德清县德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实施,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具体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初审、统一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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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人员为县内国有企业在岗的,需提供县属国有企业总部审核同意其报名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递交资料不全者视为放弃。

  2.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由专业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岗位招聘数与面试对象人数比例未达到1:2的岗位核减或取消。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其他报名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统一面试

  具体日期和面试办法另行通知,面试由县内有关专家及专业人员进行。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总成绩并列者,以主评委评分高者排名在前。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成绩计为0分。

  4.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开始日起15天内无法提供合格证明的,试作体检不合格。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视情况确定是否依次递补。

  5.考察

  考察工作由建发集团统一组织,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的,视情况确定是否依次递补。

  6.公示和录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录用,对不能按时报到的,视作放弃。

  录用后与集团公司或相关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工资5000元/月(含五险一金),试用期满三个月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合格后可提前转正,考核不合格的,继续试用至6个月满前进行二次考核,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录用人员需服从招聘单位分配。6个月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本次招聘的拟录用对象,因未按时报到、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签约对象在6个月内离职等情况带来岗位空缺的,经招聘单位研究决定,可按照“同岗位、同要求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程序依次递补。 




六、其它



  如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无法及时联系而影响录用结果,责任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德清县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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