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集团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相关薪酬规定执行。
招聘工作由德清县德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实施,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具体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初审、统一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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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人员为县内国有企业在岗的,需提供县属国有企业总部审核同意其报名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递交资料不全者视为放弃。
2.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由专业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岗位招聘数与面试对象人数比例未达到1:2的岗位核减或取消。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其他报名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统一面试
具体日期和面试办法另行通知,面试由县内有关专家及专业人员进行。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总成绩并列者,以主评委评分高者排名在前。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成绩计为0分。
4.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开始日起15天内无法提供合格证明的,试作体检不合格。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视情况确定是否依次递补。
5.考察
考察工作由建发集团统一组织,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的,视情况确定是否依次递补。
6.公示和录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录用,对不能按时报到的,视作放弃。
录用后与集团公司或相关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工资5000元/月(含五险一金),试用期满三个月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合格后可提前转正,考核不合格的,继续试用至6个月满前进行二次考核,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录用人员需服从招聘单位分配。6个月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本次招聘的拟录用对象,因未按时报到、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签约对象在6个月内离职等情况带来岗位空缺的,经招聘单位研究决定,可按照“同岗位、同要求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程序依次递补。
如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无法及时联系而影响录用结果,责任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德清县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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