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准考证领取及缴费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笔试准考证,并缴纳考试费50元/人。若未在规定时间、地点领取准考证的,则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缴费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报考人员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岗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退还考试费。
领取时间:2024年9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领取地址:金华市李渔路1313号金华之心5号楼A座3楼金华金开招商招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按笔试占50%,面试占50%计入综合成绩。
1.笔试
时间: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如有调整,按公布调整时间执行)。
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2.面试
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1:3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缺考人员不列入面试对象。入围面试的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金开招商招才公众号发布的面试时间地点,保持通讯畅通,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责任自负。
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五)体检
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对象,若综合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安排加试。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版)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六)考察
考察工作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核,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七)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并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在接受聘用前须与原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三、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二)在招聘程序中,若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等情形时,可根据需要进行递补。
(三)本次公开招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考试成绩等相关公示信息可在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政务公开-招才引智栏目中)查询。网址:(http://kfq.jinhua.gov.cn/)。
(五)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六)咨询电话:0579-82668657、82668212、82667963。
(七)本次招聘统一接受金华开发区国资系统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579-8915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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