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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公示和聘用
考察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苏宿工业园区管委会办理相关聘用审批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首次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5年)。服务期内,聘用人员不得调动、借用、不接转人事档案,未满服务期的离职人员须承担违约责任,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规定执行。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水平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正式在编人员保持一致。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其他事项
(一)本简章由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政策口径。
其他相关政策,除本简章另有规定外,均参照《宿迁市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相关内容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527—82868213、82682123(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
监督电话:0527—82861589(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纪工委)。
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
2022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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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宿工业园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合同制).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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