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相关事宜
(一)拟聘用人员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区社会事业局办理报到手续,若不按规定时间进行报到,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报到时须携带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如果相关证书材料与考核时提供的复印件不符,区社会事业局可以拒绝办理报到手续,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相关资格。
聘用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拟聘用人员在聘用前须向区社会事业局提交招聘计划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海外学历教育部认证证明,在职人员须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将不予聘用。
(四)本公告由区社会事业局、区党工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蚌埠经开区纪工委全程参与监督。后续相关信息在蚌埠经开区管委会网站(http://jjkfq.bengbu.gov.cn/)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登录查询、查阅。
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0552-3083339,0552-3083309
监督电话:0552-3083607
特此公告。
附件:2021年蚌埠经开区面试疫情防控须知
蚌埠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中共蚌埠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组织部
2021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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