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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面试
面试对象依据招聘计划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比例确定,入围人数不足1:3的,按实际参加笔试的人数进行面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成绩以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如面试入围者自动放弃资格,将从报考同岗位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次递补。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空缺不递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考生可在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登陆宁波工会网(http://www.nbgh.gov.cn/)查看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九)体检
根据面试结果确定体检对象并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视作放弃聘用资格。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
(十)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合格者,在宁波工会网(http://www.nbgh.gov.cn/)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
若发现有提供资料弄虚作假,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方式及待遇
实行劳务派遣方式,待遇参照职业化工会工作者工资待遇执行。
报考咨询电话:0574-87861610
宁波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
(宁波市总工会网络信息中心)
2020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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