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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维的过程及基本形式

2019-03-17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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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维的过程和基本形式

(一)思维的过程

思维的过程包括分析、综合、比较、分类、抽象、概括、具体化与系统化等。其中,分析与综合是思维的基本过程,也是思维过程的基本环节,其他过程都是由此派生出来的。

1.分析和综合

(1)分析:是在头脑中把事物的整体分解成各个部分、方面或个别特征的思维过程。

(2)综合:是在头脑里把事物的各个部分、方面、各种特征结合起来进行考虑的思维过程。

2.比较和分类

(1)比较就是把各种事物和现象加以对比以确定它们的相同点和不同点及其相互关系的思维过程。

(2)分类是在头脑中根据事物或现象的共同点和差异点,把它们区分为不同种类的思维过程。

3.抽象和概括

(1)抽象是头脑中把同类事物或现象的共同的、本质的特征抽取出来,并舍弃个别的、非本质特征的思维过程。

(2)概括是在头脑中把抽象出来的事物共同的、本质特征综合起来并推广到同类事物中去,使之普遍化的思维过程。

4.具体化和系统化

(1)具体化:用一般原理去解决实际问题,用理论指导实际活动的过程。

(2)系统化:把学到的知识分门别类地按一定程序组成层次分明的整体系统的过程。

(二)思维的基本形式

思维的基本形式包括概念、判断、推理。

1.概念:人脑反映客观事物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概念是思维的最基本形式,是构成人类知识的最基本成分。

2.判断:判断是用概念去肯定或否定事物具有某种属性的思维形式。它是事物之间的联系和关系在人脑中的反映。判断大都是借助于语言、词汇并用句子形式来实现的。判断有肯定判断和否定判断之分。

3.推理:从已知的判断推出新的判断的思维形式。推理可分为归纳推理和演绎推理两种。

归纳推理是由具体事物归纳出一般规律的推理过程,即由特殊到一般。

演绎推理是由一般到特殊或具体的推理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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