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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扬州市邗江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教师公告(80人)

2022-05-13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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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教师招考公告江苏教师历年真题32学苑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符合上述“(四)面试”有关最低合格标准的人员,在总成绩计算中,按其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

根据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另行增加笔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对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扬州市邗江区教育局统一负责,按有关规定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和扬州市邗江区教育局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扬州市邗江区教育局统筹负责,扬州市邗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指导和检查。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均按该岗位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扬州市邗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扬州市邗江区教育局按规定在扬州市邗江区政府网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页等有关网站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八)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其中,不同单位因招考条件相同而按同一岗位招聘的,由扬州市邗江区教育局负责组织拟聘用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主选择各自受聘单位)。由招聘单位将相关材料经扬州市邗江区教育局审核后,报扬州市邗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拟聘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等)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等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聘用资格备案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因资格审查或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取消考生相应资格时,扬州市邗江区教育局及时告知考生取消资格决定的内容及依据等。

本次聘用的备案制教师性质为非事业编制人员,一经录用,按相关规定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四、聘后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劳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劳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本次聘用的备案制教师在岗位设置、职称评聘、进修培训、考核奖惩、工资福利待遇等方面与编制内人员同等享受。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办理企业职工社会保险,退休后享受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参照相关人事管理规定由用人单位组织管理与考核。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纪律。坚持招聘政策、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考试成绩、聘用结果面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须请纪委监委等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扬州市邗江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办纪检监察组:0514-87636590。

六、本公告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项,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公告由扬州市邗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4-87862266    0514-87869781

    

附:

2022年5月扬州市邗江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教师报考指南.docx.docx

2022年5月扬州市邗江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教师岗位条件简介表.xls.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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