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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选择“确认点”为宁海县教育局(宁海县教师进修学校)。
(3)网报成功后,须完整记录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号,以便确认时查询。
(4)申请人网报时填写的信息应真实、准确无误,如因填写错误导致审核、制作证书等环节未通过,申请人自行负责。
(二)体检时间及流程
本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时间为9月27日—10月16日之间的每个工作日上午8:00---10:00,体检费用自理,空白体检单自行打印(附件2)。地点为宁海县妇幼保健院三楼体检中心(跃龙街道兴海中路365号)。
体检方式为申请人持身份证和贴好照片的体检表在规定时间自行前往体检。
具体流程请看附件1:宁海县2020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健康体检流程。
(三)资格审核
社会人员教师资格认定资格审核采用现场审核确认方式,现场确认安排如下:
(1)确认时间:
10月20-21日。具体确认时间为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因疫情防控需要,现场确认分时分段进行。采取事先电话预约方式,分四个时间段,即20日上、下午和21日上、下午,每半天预约名额50个,预约电话65207906(本号码工作时间开通),无预约不予接待,敬请理解。
(2)确认地点:
申报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及申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应前往与“网报确认点”一致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具体地址:宁海县教师进修学校1号楼5楼(跃龙街道银河路181号)。
(3)审核所需材料如下:
①户口本、有效居住证(《居住登记回执》等不等同于办理有居住证,不可作为此项证明材料)、学生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驻地部队单位人事证明(以上任一证件原件)。
②有效身份证原件。
③毕业证书原件(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类毕业生还须提供复印于本人档案并盖有保管部门公章的在学期间成绩单复印件及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
④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⑤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须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者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的原件。
⑥与网报同一底版的近期免冠正面二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两张(一张用于体检表,一张用于教师资格证书)。申请高中教师资格人员,请把两张照片都贴于体检表上。
注意事项:申请人现场确认时必须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测温、扫码和登记工作。教师资格认定资格审核期间,申请人需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审核期间如遇资料验证问题,工作人员会第一时间与申请人沟通。
(四)结果查询
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可于11月10日左右查看微信公众号“宁海教师教育”(培训动态/教师资格栏)有关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五)咨询电话
宁波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87266142
宁海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65207905
附件1:附件1:宁海县2020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健康体检流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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