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系统
当前位置:

徐州市鼓楼区教育系统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2018-08-04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鼓楼区教育体育局、鼓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在鼓楼区人民政府网站(www.xzgl.gov.cn)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姓名、拟聘单位及岗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各项考试成绩、总成绩、排名,以及与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内容。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应聘人员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鼓楼区教育体育局、鼓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01-06岗位和13岗位由鼓楼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选岗,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学校。一经选定,个人不得更改。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任职定岗;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在聘用审批前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聘用审批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七、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鼓楼区教育体育局、鼓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进度请应聘人员及时上网查询,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鼓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16-87636323

鼓楼区教育体育局 0516-87636727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

鼓楼区监察委 0516-87636507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举报电话0516-83732198




  • 1
  •  
  • 2
  •  
  • 3
  •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立即咨询

预约可免费观看直播

免费网课

面授班级

    历年真题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