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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本级卫生健康单位2020年度(第一次)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12人)

2020-01-13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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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医疗招考公告浙江医疗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资格审查通过的,由绍兴市卫生健康委对其进行确认。仅网上报名而未经资格审查和确认的无效。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须按规定缴纳考务费(收费标准:笔试每人40元)。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网上打印准考证。经资格审查合格并确认的应聘人员,请在2020年2 月3 日12:00至2月7 日12:00止进入绍兴市卫生健康委官网(sxws.sx.gov.cn)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并仔细核对准考证。如有差错,请于2月5 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6:00到绍兴市卫生健康委更正(联系电话:85080558;地址:洋江西路589号5号楼408室),逾期不再受理。

4.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人数应不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除紧缺专业岗位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开考外)将核减招聘计划人数或取消招聘计划。不能开考的岗位,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


(二)考试


采取笔试形式,由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实施。笔试内容详见招聘计划。

笔试定于2020年2月8日下午进行。应聘人员应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考试用时以准考证上明确的时间地点为准。

笔试成绩于考试后七个工作日内在绍兴市卫生健康委网站上公布。笔试不接受查分。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每个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因笔试成绩并列,拟体检人员数量超过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的,则对成绩并列人员进行面试,根据面试成绩确定体检对象。合并岗位的考生,根据招考计划数按笔试成绩高低考生自主选择合并岗位的招聘单位及具体岗位。如考生自动放弃择岗,则不再进行递补。


(三)体检


应聘人员可登陆绍兴市卫生健康委网站查看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相关规定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相关规定执行。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在绍兴市卫生健康委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没有异议或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批准后,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拟聘用人员不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020年9月30日前不能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均视作放弃。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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