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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宁波大榭开发区医院浙大一院北仑分院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公告(第一次)

2019-03-19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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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医疗招考公告浙江医疗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4.成绩

  总成绩为笔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直接进入面试岗位的考生,按面试成绩100%计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一门与岗位相关的专业考试课目。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将在宁波大榭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宁波大榭开发区管委会网站上下载体检通知后,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体检结束后,我局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1.应聘者为2019年全日制大学应届生的,经面试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同时在宁波大榭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并待考生取得毕业证书(限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学历证书,否则取消录用资格、)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后再签订聘用合同。应聘人员为社会人员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经核准后,同时在宁波大榭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

  2.应聘者为2019年全日制大学应届生的,实行为期1年的试用期(见习期);其他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能胜任岗位要求的,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3.2018年大学毕业生和2019年应届生,要求在2年内取得相应执业(从业)资格的,否则解除聘用关系,人事档案转至宁波大榭开发区人才交流中心;

  4.聘用合同与宁波大榭开发区医院签订,录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事业在编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5.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办理录用手续的同时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

  6.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7.录用人员实行5年服务期(不含规培时间),服务期内原则上不办理调动、辞职手续。

  8.凡正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人员,必须按时到岗报到。若因新录用人员擅自违约不按时到岗的,需支付招聘单位因本次招录产生的全部费用和损失。同时招录单位有权将新录用人员的违约行为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并发送给相关征信机构及卫生系统备存。

  五、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区纪检监察组、区人事局负责全程监督,区社会发展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本招聘信息将在宁波大榭开发区管委会网站(www.daxie.gov.cn)发布。

  本局地址:宁波大榭开发区滨海南路111号管委会广场东大楼7-8楼;邮编:315812;邮箱:nbdxwsc@163.com。

  联系电话:0574-89283138;传真:0574-89283158;联系人:刘老师。

  区纪检监察组投诉监督电话:0574-89283053。

  

 宁波大榭开发区医院第一次招聘事业编制人员计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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