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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绍兴市直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92人)

2021-08-25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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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笔试

笔试时间为2021年9月25日上午,9:00—10:00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考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题,《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题,满分均为 100 分。结合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两个科目考试连续进行,试题合订为一个题本,到10:00将收起《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答题卡。

应聘人员必须按照准考证规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且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通过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考生也可在网上报名系统查询。

(六)资格复审复核

资格复审复核对象根据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不足3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复核在面试前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复核由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先复审后复核,复审与复核当场进行。经复核合格的人员具有参加面试资格,领取面试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复核的视作放弃资格复审复核。

因应聘人员放弃资格复审复核或资格复审复核不合格而产生的缺员,按该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参加资格复审复核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若在资格复审复核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人员,境内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须提供书面说明)等相关材料;境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入学证明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若应聘人员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还应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材料,不能提供的,视作不符合应聘要求,由此产生的缺员,按该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面试

面试时间2021年10月16日上午8:30统一开始,面试地点将在面试通知书中告知。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包含3道题目,思考和答题时间为15分钟。应聘人员按面试通知书载明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准时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面试地点或不能及时提供面试通知书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相关职位参加面试人员不递补。

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结束后,当天现场公布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根据考试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八)体检与考察

体检对象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相关规定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因在体检、考察中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缺员在该岗位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有问题反映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缺员在该岗位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未能在公告要求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资格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将取消聘用,由此产生的缺员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不低于3年的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取消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报名材料或信息不实,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或通过伪造、涂改证件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扰乱报名秩序和招聘工作安排的;

2.在公开招聘考试中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的;

3.在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串通他人隐瞒事实,妨碍考察工作正常进行或影响考察结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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