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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关于全人大、全人常和国务院

2019-10-14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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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大家带来法律知识考试《宪法》关于全人大、全人常和国务院的对比,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

下面我们先详细学习一下国务院的相关知识点。

一、性质

国务院是国家最高最高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是我国的中央人民政府,性质这一块首先一定要注意和全人大的性质相区分,全人大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而国务院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所以同学们需要将执行机关四个字作为重点标注出来。其次这一块主要是单选和判断题的考察,偏向识记性考察且考察频率较高。

二、组成和届期

国务院由下列人员组成,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部长、主任、审计长和秘书长若干人组成。首先组成人员中总理、副总理和国务委员长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依旧是五年一届,这一块考察频率较高,需要童鞋们准确记忆。其次总理、副总理、委员和秘书长组成的会议是国务院的常务会议,如果七类组成人员都参加就是国务院的全体会议,这一知识点考察频率较低,了解即可。

三、重要职权

国务院的重要职权是高频考点,之前咱们就和大家说过国务院的重要职权需要和全人大、全人常的重要职权加以区分,所以这一块小编直接给大家总结对比出来,这一块属于高频考点,需要大家引起重视,且多以客观题的形式出现。

(一)省级建置找全人大,省市县的区域划分和市县的建置找国务院,例如,现在需要在安徽省下面在设立一个徽州市,这个只须国务院决定即可,但是要想撤销安徽省就需要全人大批准了。

(二)全国和省级紧急找全人常,市县紧急找国务院。例如现在安徽省要是否要进入紧急状态,是由全人常来决定的,而合肥市是否要进入紧急状态国务院即可决定。

以上就是国务院会在咱们事业单位考试中经常涉及到的高频考点,每一块如何考察也已经标明,并且咱们也对比了全人大、全人常和国务院的重要职权,将易混淆的知识点以口诀的形式让大家理解并加以记忆,剩下的就是需要同学们花点时间加以准确记忆啦,接下来,我们做一下题目感受一下!

例题1:(单选)下列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的是(    )。

A.修改宪法和监督宪法的实施

B.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

C.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D.宪法和法律解释权

【答案】D。解析:只有全国人常可以解释宪法和法律,其中AC项都是全人大的职权,B是全人大和国务院的职权,省级建置找全人大,省级区域划分找国务院,故本题选D。

例题2:(单选)下列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是(    )。

A.全国人代表大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国务院              D.最高人民法院

【答案】A。解析:全人大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人常是常设机关,国务院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是国家最高审判机关,故本题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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