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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辽宁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招录公告(20人)

2018-07-17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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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公考招考公告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为确保如期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力度,有效提升执行质效,缓解执行辅助力量不足的矛盾,经上级批准,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拟招聘合同制执行辅助人员20名。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数量和岗位

  招聘合同制执行辅助人员20人。其中,男性16名,女性4名。岗位安排待招录结束后,由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统一分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执行辅助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并且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7月14日以后出生), 男性身高1.75米以上,女性身高1.65米以上;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文字录入速度达80字/分以上;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矫正视力在1.0以上,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史;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解聘人的人员;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3.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本人或直系亲属正在被公安机关调查的;

  6.身体任何部位具有纹身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执行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优先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政法类院校毕业生,有C1票(含)以上驾驶证并能熟练掌握驾驶技能的。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8年7月16日—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二)报名地点:沈阳市大东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大东区观泉路102-6号);

  (三)报名要求: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自行打印并填写《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招录合同制执行辅助人员报名表》(贴照片,见附件1)1份、2张一寸同底免冠彩照现场报名。

  (四)本次考试所有信息均在“大东区政府网” (http://ddq.shenyang.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中公布,请考生在相应时段随时关注栏目中信息的更新。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的,责任自负。

  四、招录程序

  (一)文字录入测试

  文字录入测试为计算机文字速录,速录方式不限(需要专业速录工具的自备),速录形式为听打,播放录音。根据记录速度和准确评分。

  文字测试录入由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负责组织实施。

  文字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并记入总成绩。

  (二)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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