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咨询】全国公考交流群(日更课):825845872|微信公众号:展鸿32学院|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若因面试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4.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5.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实际参加考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五、体检(尿检)
(一)体检(尿检)人员确定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照招考岗位名额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尿检)人员。若同一岗位中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再次并列的则再进行加试。
(二)体检标准
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三)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尿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尿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到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尿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或尿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尿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出现的空额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政审
由聘用单位及主管部门对体检(尿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查,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公示
对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设立举报箱及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或拟聘用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公示期间和公示后因被公示人弃权或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递补。
八、选岗及聘用
对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本次公开考试聘用的社区戒毒(康复)管理人员按照普格县临时聘用人员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其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待遇按照普格县辅警待遇标准执行。
被聘用人员按成绩高低依次选择岗位。
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时,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书》及相关《服务协议书》。
九、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要求情形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调资格。
(二)有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招考工作纪律,在任何环节中发现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十、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由县纪委、监察委全程监督。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普格县禁毒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普格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0834-8575207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