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18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平阳县范围内,任满两个聘期(2012年5月4日之前选聘),历年考核均在称职及以上的在岗大学生村官。此处的“在岗大学生村官”是指2007年至今,经我县组织人事部门统一选聘到村(包括社区)任职,目前依然在岗(含留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任满两个聘期,已离岗但未满3年的也可报考。离岗计算时间从解聘合同(离岗合同)签订日起至2018年5月4日)。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中国大陆、香港及澳门等的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法》在出生国籍上采用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国籍法在两地实施的解释,处理当地居民的国籍问题。)但是仍然可以出生时拥有中国和外国的双重国籍的。),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本职工作。
3、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浙人社发〔2014〕15号),在近2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人员,不得报考。
未经组织部门批准,擅自离岗的大学生村官不得报考。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察、公示、选岗、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指考生需要本人亲自去招考单位指定的地点进行报名,一般现场报名需要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证书是学制系统内实施学历教育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对完成了学制系统内一定教育阶段的学习任务的受教育者所颁发的文凭。)等等招考简章指定的材料)的形式。
1、报名时间(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报名,逾期不再受理):2018年5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报名地点请以招考公告上的地点为准):平阳县人力社保新大楼406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科(昆阳镇吉祥路108号)。
3、报名要求(请考生严格执行本要求报名):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并认真填写附件《2018年平阳县事业单位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经所在村(社区)、乡镇党委审核盖章后,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4、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和报名同步进行,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村两委任职文件或当选证书,离岗人员还须提供解聘合同(离岗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上述材料要求复印件一式两份,需加盖所在乡镇党委公章),并提供个人近期免冠正面照1寸2张。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资格初审不予通过。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
2、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不参加笔试视为弃权处理。
3、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体检和考察
1、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对象。若遇比例内笔试成绩同分的,依次以考核优秀次数多者、任职村干部时间早者、选聘到村(社区)工作时间早者优先入围(后续选岗同分者以此类推)。
2、体检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3、经体检合格的确定为入围考察人员。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标准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4、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相应取消招聘计划。
5、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平阳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反映的相关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选岗,选岗完成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本次招录的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一)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大学生村官经本次招聘进入我县事业单位后,不再保留大学生村官身份,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规定。
(三)本次招聘笔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四)咨询电话:中共平阳县委组织部0577-58198533、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7-58123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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