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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速记:教育法规的基本特征

2019-06-30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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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遵循教育规律与顺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相结合

教育法规中确立的有关教育管理体制、办学体制、教育基本制度和原则等,必须符合教育内在规律。同时我国的教育法规又坚持了社会主义方向,并且及时吸取了市场经济条件下深化教育改革、发展教育事业成功的经验。这样,就使遵循社会主义教育的自身规律与推进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教育变革有机结合,从而形成我国教育法规的突出特色。

2.系统性与独立性相结合

一般来说,作为一个成熟的部门法,应当具有较强的系统性,从体系框架的形成,到具体法规的出台,必须整体考虑,认真实施。由于国情的特殊,我国先有教育单行法规,而后才有教育母法,即教育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这就是系统性与独立性的结合运用。

3.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

教育作为一个复杂的系统,需要兼顾多方面的承受能力进行立法,稳步推进。既要坚定不移地坚持原则,又要灵活地加以变通处理。可以说,教育法规的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是与推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以及教育改革和稳步前进的实际需要相适应的。

4.针对性与可行性相结合

教育法规是根据教育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制定的,是调整教育主体关系、规范教育活动的依据,只有增强其针对性,才能起到这种作用。而这种作用又要求教育法规能够实施,即在实际生活中是可行的。因此,我国已制定的教育法规是立足于现实、指向具体行为的,并且越来越要求有很强的可行性。

5.体现教育民主性与保障教育公共性

二战后,世界形势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民主思想广泛传播,科技革命和经济竞争需要培养更多的人才。为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各国相继制定了有关法规,并在法规中体现教育机会均等原则。

6.立法自主与择优借鉴相结合

世界各国的教育立法经验及其教育法规中的某些内容,是十分可贵的成果,这为我们制定教育法规提供了参照物。尽管由于国情的差异,教育事业的发展会呈现出不同的特点,但是,它运行的基本规律不受国界、地域的限制。当然,这种借鉴是有条件、有选择的,要有自主性,而不是盲目行事、生搬硬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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