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人员在正式报名时需将本人近期1寸半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背景色为蓝、白、红三种颜色之一),通过扫描仪、数码相机等设备制作成电子文件(.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小在200K以内(横3.5cm、竖5.3cm以内)),务必按要求提前准备并在填写报名表时上传至相应位置。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考。报名期间,通过审查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每个岗位的报考缴费人数不足3人的不能开考,招聘单位取消相应招聘计划,报考上述岗位并已缴费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19年6月4日9:00至17:00。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负责报名、缴费的技术支持及具体实施工作,保证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范围:高考学科为高中阶段知识,非高考学科为大学阶段知识),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
笔试时间:2019年6月15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19年6月13日9:00至2019年6月14日24:00从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笔试成绩发布时间:2019年6月25日,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笔试、面试都委托“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组织实施。
(三)现场资格审核
面试前,进入面试人员需持规定材料到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参加资格复审。报考资格证书与报名信息不符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材料用档案袋装好,材料如下: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其中天津市或宁河区户籍的界定时间截止到2019年5月27日(报名开始前一天);
4.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尚在报考过程中的,须提供已通过科目的证明);
5.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2019届毕业生可携带毕业生推荐表、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6.报到证(或三方协议)原件和复印件;
7.岗位招聘条件所明确的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19年6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00。
现场资格审核地点: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现场资格审核地址:天津市河西区九龙路58号
审核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考务费,面试考务费每人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自动放弃面试。
面试缴费时间:2019年6月28日9:00至2019年7月2日17:00结束。
(四)面试
面试形式一般学科为试讲(模拟讲课);音乐、美术为试讲(模拟讲课)加专业技能考核;幼教为专业技能考核。满分为100分,及格线60分,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达不到及格线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各种原因未按时参加面试的,不再进行递补,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19年7月4日9:00至7月5日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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