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义务教学阶段的数学学习,学生能:
1.获得适应社会生活和进一步发展所必需的数学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思想、基本活动经验。
2.体会数学知识之间、数学与其他学科之间、数学与生活之间的联系,运用数学的思维方式进行思考,增强发现和提出问题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了解数学的价值,提高学习数学的兴趣,增强学好数学的信心,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具有初步的创新意识和科学态度。
总目标从以下四个方面具体阐述:
知识技能 | 1.经历数与代数的抽象、运算与建模等过程,掌握数与代数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2.经历图形的抽象、分类、性质探讨、运动、位置确定等过程,掌握图形与几何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3.经历在实际问题中收集和处理数据、利用数据分析问题、获取信息的过程,掌握统计与概率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4.参与综合实践活动,积累综合运用数学知识、技能和方法等解决简单问题的数学活动经验。 |
数学思考 | 1.建立数感、符号意识、空间观念,初步形成几何直观和运算能力,发展形象思维与抽象思维。 2.体会统计方法的意义,发展数据分析观念,感受随机现象。 3.在参与观察、实验、猜想、证明、综合实践等数学活动中,发展合情推理和演绎推理的能力,清晰地表达自己的想法。 4.学会独立思考,体会数学的基本思想和思维方式。 |
问题解决 | 1.初步学会从数学的角度发现问题和提出问题,综合运用数学知识解决简单的实际问题,增强应用意识,提高实践能力。 2.获得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一些基本方式,体验解决问题方式的多样性,发展创新意识。 3.学会与他人合作交流。 4.初步形成评价与反思的意识。 |
情感态度 | 1.积极参与数学活动,对数学有好奇心和求知欲。 2.在数学学习过程中,体验获得成功的乐趣,锻炼克服困难的意志,建立自信心。 3.体会数学的特点,了解数学的价值。 4.养成认真勤奋、独立思考、合作交流、反思质疑等学习习惯。 5.形成坚持真理、修正错误、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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