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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广东河源市源城区招聘教职员公告(180人)

2018-07-16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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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教师招考公告全国教师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2.招聘范围、条件

  ⑴招聘范围:不限户籍。

  ⑵学历及专业条件:普师类专业教师须具有普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专业对口,且具有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书;康复教师、特殊教育教师须具有师范类普通全日制特殊教育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专业对口,且具有特殊教育类教师资格证书。

  ⑶年龄条件:35岁以下,即1983年1月1日后出生。

  (六)选招幼儿园教师(12名)

  1.招聘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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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招聘范围:不限户籍。

  3.学历、专业及资格条件:具有普通全日制大专学前教育专业以上学历及幼儿教师资格证。

  4.年龄条件:35岁以下,即1983年1月1日后出生。

  三、报名办法

  (一)应聘者于7月27日—29日到源城区教师进修学校(地址:河源市源城区公园路19号,即区教育局旁)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下列材料:

  1.往届生提供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应届生提供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或学业成绩表及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和复印件;报考第四类具有规定工作年限中小学教学工作经历的应聘者,并出具与任教期间相应的缴交社保证明和县区级教育局出具(盖行政章)的教学工作经历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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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应聘者属于源城区户籍居民的(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应提供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应聘者属于“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上级文件规定可享受加分优待人员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所有应聘者属于在编在岗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县级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在编在岗证明;属于民办学校在岗教师的,须提供学校同意报考证明(盖学校行政章)。

  6.应聘者属于曾获得县级以上表彰个人荣誉的优秀教师,应提供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所在县区教育局、人社局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在编在岗教师证明。

  (二)应聘者只能应聘其中一个职位,须如实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并现场签订诚信承诺书。

  四、考试及聘用

  (一)考试形式:1.笔试;2.面试。其中,以下类别职位报名总人数低于该类拟招聘职位总数2倍(含2倍)时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考核:(1)“选招师范类普通全日制研究生”;(2)“面向全市公开选招优秀教师”;(3)应聘具有中小学教学工作经历B类人员。

  (二)笔试内容:考察教育法规、教育学、心理学等综合知识。具体的考试时间、地点等事项报名时详见《应聘须知》。

  (三)面试人选的确定:笔试为面试的资格试。面试人选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各职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笔试人数达不到1:2的,按笔试人数确定。

  (四)面试:面试以说课为主,具体形式详见《应聘须知》。

  (五)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1.笔试、面试成绩的满分各为100分。

  2.总成绩=笔试成绩×50% + 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六)聘用人选的确定:根据考试总成绩,等额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并予以公示;总成绩不满60分的,不予聘用。公示期间,拟聘用对象须提供县(区)级计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公示无异议且通过计生情况审查及政审后,组织拟聘用对象集中到指定医院体检,身体条件符合《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规定的将予聘用。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将在同职位报考者中按总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在2018年9月30日前,如有拟聘用对象声明放弃聘用资格的,将在同职位报考者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确定递补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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