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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广西贺州市八步区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400人)

2018-07-10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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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教师招考公告全国教师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招聘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为总成绩。

  城区所属的职位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在1∶1以下(含1:1)的,考生面试成绩要达到当天所在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平均分以上(含平均分),方为合格;乡(镇)所属的职位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在1∶1以下(含1:1)的,考生面试成绩不受当天所在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平均分限制,但成绩不得低于60分,方为合格。

  面试结束当天在考区内公布面试成绩。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面试成绩相同时,以笔试合格总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笔试合格总成绩又相同时,以《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

  (一)体检。

  体检工作由八步区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执行,在市级(或县级)综合性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完毕,医疗机构出具有主检医生审核签名、医疗机构盖公章的体检报告。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负。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组织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逾期不申请视为自愿放弃。

  (二)考核。

  招聘单位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岗位匹配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考核应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核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核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并形成书面考核意见。

  体检 、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核的,可在报考同一职位并符合成绩要求的其他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

  六、公示

  八步区教育局根据报考者的面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经确定的拟聘人员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E_ReadClass.asp?E_typeid=15&E_BigClassID=141&E_SmallClassID=283)、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贺州市教育局网页(http://202.103.223.248:8888/html/4910/index.html)网页进示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

  七、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人事管理权限办理审批聘用手续,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有关规定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并按规定进行岗前培训和试用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复征志愿与补充招聘

  八步区教育局和人社局,将根据本轮招聘剩余空缺岗位情况,综合考虑是否组织一次复征志愿与补充招聘。参加了八步区2018年度中小学教师专项公开招聘,且取得笔试成绩的考生,可以参加补录。已确定为拟录用人员不能再参加补充招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当年聘用资格,并作诚信记录备案。补充招聘时,参加补充招聘的考生只能申请一个补充招聘职位;除具备招考公告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应当符合补充招聘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复征志愿补充招聘相关信息,将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E_ReadClass.asp?E_typeid=15&E_BigClassID=141&E_SmallClassID=283)、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贺州市教育局网页(http://202.103.223.248:8888/html/4910/index.html)发布。

  九、照顾加分

  (一)照顾加分项。

  1.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注:少数民族身份认定以身份证和户口簿登记信息一致为准)。

  2.属“选聘到村级任职工作”、“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城市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服务期满或服务时间满两年以上考核合格(称职)仍在职的,加5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注:此项不累计加分)。

  3.属原八步区教育主管部门聘用且被清退符合报考年龄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加5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以上1和2或1和3项照顾加分可累计计算。

  (二)照顾加分材料审核。

  1.照顾加分材料审核时间:请符合上述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在2018年8月2日,将相关证明材料送到贺州市八步区教育局审核,逾期不报送加分证明材料的,不再享受加分。

  2.各类照顾加分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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