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9年5月19日。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具体为:
(一)报考设区的市级机关单位职位的,考试类别为综合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
下午:14:00—16:30 《申论》(A卷)
(二)报考县级以下机关单位职位的,考试类别为基层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下午:14:00—16:30 《申论》(B卷)
(三)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2”招考的,考试类别为优秀村干部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卷)
下午:14:00—16:30 《综合应用能力》
(四)报考公安(林业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的,除公共科目笔试外,须加试公安专业科目笔试,试卷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5月18日下午14:00—16:00。
报考设区的市级机关单位的,考试地点在台州市。报考县以下机关单位的,考试地点在各县(市、区)。报考专设残疾人招录职位的考生,可在报名时选择考试地点。
具体考试时间、科目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本次考试范围以《2019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和《2019年度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下载。
五、加分并划定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
笔试总成绩为两科原始成绩相加。报考公安(林业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各占40%、30%、3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对现任村“两委”正职报考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含“职位1”和“职位2”)职位的,实行笔试总成绩加10分。
笔试成绩按规定作雷同甄别后,由省公务员局统一划定各类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
六、确定体能(技能)测评、面试对象
招录机关单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考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体能(技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法院、检察院、公安、林业等系统人民警察职位按1:4确定体能测评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3确定)。测评对象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不再递补。体能测评结束后,招录机关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
乡镇(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参照上述人民警察职位比例和办法确定军事技能测评对象和面试对象。
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的(含“职位1”和“职位2”),按1:3确定面试对象。
全市其他职位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
以上职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体能(技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七、资格复审
面试或体能(技能)测评前,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招录机关单位实施,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体能(技能)测评或面试。
资格复审时,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非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定向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服务地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满2年、考核称职和是否在服务岗位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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