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
当前位置:

2019年湖北公务员考试公告(5690人)

2019-03-19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4月21日上午9:00-11:00 公安专业科目考试

 

4月21日上午9∶00-12∶00 综合知识测试

 

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根据考试报名情况,考点将设置在武汉市和部分市(州)。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处于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三)查询成绩

 

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于5月底前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相关违纪违规信息在查询分数界面一并告知。对基层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在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时将予以倾斜。

 

四、资格复审

 

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前,达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职位,组织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多计划职位,按核减后的职位计划数组织资格复审,所核减的空缺职位在后期另行组织第二次考录。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由招录机关按照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依据笔试折算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凡放弃资格复审,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由招录机关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折算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后,对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职位,除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开考的艰苦边远地区、紧缺专业人才及特殊涉密等职位外,一律取消、合并或按比例核减考录计划。

 

五、专业科目考试

 

部分需要进行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专业科目考试设置情况及相关事项将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

 

六、面试

 

(一)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职位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该职位可正常开考。对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平均分以上的,方可列为考察、体检对象。

 

(二)综合成绩折算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相关推荐

  • 32学院免费体验课

推荐直播

推荐面授

推荐图书